關于印發《隨州市水務集團首問首接責任制度(試行)》的通知
各公司、各部室:
《隨州市水務集團首問首接責任制度(試行)》已經集團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2023年7月11日
隨州市水務集團首問首接責任制度(試行)
為提升服務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公司對業務環節的管理,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確保客戶問題得到及時有效地解決,降低投訴率,提高客戶的滿意度、獲得感、幸福感,進一步提升公司社會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首問首接責任制是指客戶通過訴求平臺進行辦理業務、咨詢和訴求時,首位接待、接聽或受理的工作人員要熱情接待、如實登記、耐心解答、負責辦理或引薦到對應業務部門的責任管理制度。首位業務受理人即為首問(首接)責任人。此制度適用于水務集團全體員工。
二、工作要求
(一)首問(首接)責任人需盡快了解用戶訴求,若客戶提出的服務訴求屬于首問責任人的職權范圍,則該員工需立刻熱情幫助客戶盡快辦理,并給予答復。無法立刻解決的問題需向客戶說明原因并持續跟進工作進展,直至客戶滿意。
(二)若客戶提出的服務請求,超出首問(首接)責任人職權范圍,應及時將服務訴求移交到相關責任單位或對應的業務部門,并對訴求解決情況負責跟進完成。對應業務部門或員工有責任向首問(首接)責任人通報訴求處理情況。
(三)當首問(首接)責任人無法獨立解決客戶問題,需要其他部門或人員給予支持時,首問(首接)責任人可以向相關部門或人員提出服務請求,該人員需給予相應支持,并成為下一級責任人,以此類推,逐級請求,直到訴求解決,客戶表示滿意。
(四)對于無法及時移交訴求的情況(主要針對外勤人員或不可離開工位人員遇到的當面訴求),應向部門其他人員提出幫助請求,其他工作人員不得推諉,并及時處理。
(五)公司員工不得推脫與自身業務及衍生業務相關的責任。因第三方原因衍生的問題,一般情況下應由業務相關的責任人協調第三方解決。特殊情況下,出于效率考慮,可以在征求客戶同意后,由第三方直接與客戶聯系。
(六)首問(首接)責任人具有對下一級責任人進行督辦、催辦的責任與權力。若下一級責任人未按規定的時限給予響應或者處理,首問責任人部門有權向其上級領導、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及時通報或者投訴。
(七)首問(首接)責任人在為客戶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公司相關制度規定、規范、標準執行。
(八)凡違反首問、首接責任制度的單位,納入單位經營管理考核減分項。情節嚴重的經查實,應追究單位負責人責任。凡違反首問、首接責任制度的個人,均需進行批評教育,并納入績效考核減分項。情節嚴重的經查實,可根據集團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附則
(一)本制度由客戶服務中心負責制定、修改和解釋。
(二)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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