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市政府各部門:
《隨州市高質量發展評價與考核辦法(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9年3月5日
隨州市高質量發展評價與考核辦法(試行)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準確反映各地高質量發展成效,有力有效推動我市建設產業新城、文化名城、生態綠城,打造品質隨州。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高質量發展評價與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鄂政辦發〔2018〕73號)要求,制訂本辦法。
一、總體要求
(一)注重導向。引導各地認真踐行新發展理念,圍繞“發展第一要務、人才第一資源、創新第一動力”,形成真抓實干、埋頭苦干、比學趕超、競相發展的良好氛圍,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在隨州全面貫徹落實。考核指標的設定注重引導各地加快提高發展的“含金量”“含新量”“含綠量”,促進經濟平穩增長和質效提升。
(二)注重公平。采取季度考核的形式,兼顧對高質量發展過程及結果的考核,既客觀體現各地高質量發展水平,又合理反映各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成效。
(三)注重運用。評價考核可量化、可比較、可持續,有助于各地了解自身優勢,查找存在的不足,統籌協調推進本地高質量發展各項工作。綜合運用通報、約談等多種形式,充分發揮評價考核激勵作用。
二、評價考核指標
高質量發展評價與考核共設置22項指標。具體包括:
(一)規上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率;
(二)工業企業產能利用率;
(三)規上工業企業虧損面;
(四)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
(五)研究與開發(R&D)經費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
(六)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
(七)高新技術企業單位數增長率;
(八)三大特色產業發展(營業收入)增速;
(九)民間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比重;
(十)技術改造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比重;
(十一)投資項目“兩庫”轉化率;
(十二)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
(十三)稅收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比重;
(十四)實際利用外資占固定資產投資比重;
(十五)進出口總額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
(十六)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
(十七)財政口徑政府債務余額占地方綜合財力比重;
(十八)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十九)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二十)單位規上工業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二十一)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
(二十二)縣、市、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占比。
三、評價考核方法
(一)評價考核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對隨縣、廣水市、曾都區、隨州高新區高質量發展的評價與考核。大洪山風景名勝區暫不列入評價考核范圍。
(二)評價考核頻率。每季度1次,全年4次。
(三)評價考核辦法。評價考核實行百分制。根據各項指標的重要程度賦予不同的權重,先分別計算共性指標的水平指數、發展指數,再由二者合成綜合指數,最后對綜合指數進行折算,形成各地高質量發展的綜合得分。水平指數根據各項指標的當期實際完成情況計算,反映各地高質量發展現實水平;發展指數根據各項指標比上年同期增減情況計算,反映各地高質量發展進展情況;綜合指數反映高質量當期發展的總體情況。
四、組織領導
成立隨州市高質量發展評價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及市發改委、市統計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市發改委、市統計局、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國家統計局隨州調查隊、隨州銀保監分局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高質量發展目標評價考核工作的總體部署和組織協調工作;研究解決高質量發展目標評價考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健全部門間“資源互補、信息共享、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組織高質量發展目標評價考核重要基礎數據的匹配性、科學性、真實性分析,提高評價考核指標數據質量;審定高質量發展評價考核結果。
五、保障機制
(一)工作機制。建立高質量發展目標數據采集、核查分析、綜合考評機制。
1.數據采集。評價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于每季度結束后啟動評價考核工作,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本部門負責指標數據的收集、核準,提交市統計局匯總。年度數據于次年1月底前提交市統計局匯總。
2.核查分析。市統計局在收到各部門填報數據后,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價考核數據的核查分析工作。
3.綜合考評。數據核查分析工作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由常務副市長或委托分管副秘書長主持召開評價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共同議定當季評價與考核結果。
(二)質量保障。評價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嚴格執行統計法規和統計調查制度,對提供數據的時效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嚴禁擅自修改評比指標、統計數據,對于篡改數據、編造虛假數據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成果運用。評價考核結果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由市政府辦公室發文通報,抄送市委辦公室、市委組織部。市人民政府依據評價考核結果,對排名靠后的地區進行約談。對半年考核排名末位的縣(市、區),由常務副市長進行約談;對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縣(市、區),由市長進行約談。高質量發展評價考核結果作為對各縣(市、區)綜合考核的重要部分,作為干部考察使用的重要參考。
附件:隨州市高質量發展評價考核指標(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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