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
2026年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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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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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九、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6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一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預算公開
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主要職能是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和符合條件的臨時困難群眾進行主動救助、生活救助、醫療救助、教育矯治、返鄉救助、臨時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等救助保護。
①為受助人員提供飲食、住宿、衣物、個人衛生、安全等基本生活救助。
②提供疾病救治、衛生防疫、醫療康復等基本醫療服務。
③提供文化法治教育、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救助保護服務。
④為受助人員聯系家屬、查找受助人員身份信息、協助或接送受助人員返鄉。
⑤為暫時查找不到戶籍、無家可歸的受助人員提供養育照料、生活護理等臨時安置和基本服務。
⑥為強化流浪未成年人源頭預防和治理而開展的救助保護線索收集、監護情況調查評估、跟蹤回訪、監護教育指導、監護支持、監護資格轉移訴訟等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隨編發〔2004〕51號和隨編發〔2007〕25號文件規定,設立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2006年9月1日正式運行, 2007年6月1日加掛“湖北省隨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牌子,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管理模式,核定編制6名,實有工作人員7名,退休人員1名,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6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收入總計182.0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57.16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萬、其他收入13.63萬元、上年結轉結余6.22萬元,收入合計較上年182.92萬元減少0.9萬元,減少0.49%,主要原因是困難群眾救助資金項目減少導致。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6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支出總計182.0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57.16萬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萬元、其他支出13.63萬元、上年結轉結余6.22萬元。較上年182.92萬元減少0.9萬元,減少0.49%,主要原因是困難群眾救助資金項目減少導致。
按支出性質和用途分類,基本支出137.02萬元,項目支出45萬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社會保障就業支出166.5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6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81萬元,其他支出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6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財政撥款支出162.16萬元。比上年度財政撥款總額163.49萬元減少1.33萬元,減少0.81%,減少的主要原因困難群眾救助資金項目減少導致。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6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政府性基金支出5萬元。全部為特定目標類項目支出。比上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總額5萬元持平。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6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6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公用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總支出10.88萬元,包括公務接待費0.2萬元、工會經費1.57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9.1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5萬元,增加5.88萬元,增加117.60%,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及工作餐費增加導致。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2026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2萬元,比上年度“三公”經費預算總額0.3萬元減少0.1萬元,同比減少33.33%。主要原因是加大控制力度,節省公務接待費。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門無因公出國(境)情況。
公務接待費0.2萬元,比上年減少0.1萬元,同比減少33.33%,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節約開支。
公務用車(救助業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同比減少0%,主要原因是:無變動。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減少0%,主要原因是:無變動。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6年政府采購總額0.2萬元(全部面向小微企業),較上年預算安排0.2萬元持平。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6年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年初資產總額2645.49萬元。其中,流動資產合計3.71萬元,非流動資產合計2641.78萬元(固定資產原值2973.69萬元,累計折舊331.91萬元,凈值2641.78萬元;無形資產原值0.26萬元,累計攤銷0.26萬元,凈值0萬元),包含2輛車、原值43.3萬元、累計折舊30.19萬元、凈值13.12萬元。較上年減少130.51萬元,減幅4.7%,主要原因是固定資產折舊及在建工程轉費用導致。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為流浪乞討人員、臨時遇困人員提供規范化的救助管理服務,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對求助對象應救盡救,確保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權益得到保障。年度目標為受助人員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物,保障流浪人員吃飽穿暖;提供符合基本條件的住處,保障流浪人員不露宿街頭;對在站內突發急病的,及時送醫院救治,保障流浪乞討人員基本健康;對沒有交通費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單位的,提供乘車憑證解決流浪乞討人員實際困難,不再流浪;開展“冬季送溫暖”、“夏季送清涼”專項救助行動,起到“兜底線、救急難”的良好效果,維護社會穩定。
2、長期目標:為流浪乞討人員、臨時遇困人員提供規范化的救助管理服務,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對求助對象應救盡救,確保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權益得到保障,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年度救助流浪乞討人次≥800人次,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往年救助業務量,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臨時安置身份地址不明的流浪人員。
效益指標:接到求助電話≤30分鐘到達現場,指標設立依據是及時對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救助,發揮社會救助,起到“兜底線、救急難”的良好效果。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發揮社會救助兜底線,救急難良好效果,保障街面無流浪乞討人員。
3、年度目標:為受助人員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物,保障流浪人員吃飽穿暖;提供符合基本條件的住處,保障流浪人員不露宿街頭;對在站內突發急病的,及時送醫院救治,保障流浪乞討人員基本健康;對沒有交通費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單位的,提供乘車憑證解決流浪乞討人員實際困難,不再流浪;開展“冬季送溫暖”、“夏季送清涼”專項救助行動,起到“兜底線、救急難”的良好效果,維護社會穩定。
產出指標:年度救助流浪乞討人次≥800人次,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往年救助業務量,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臨時安置身份地址不明的流浪人員。
效益指標:接到求助電話≤30分鐘到達現場,指標設立依據是及時對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救助,發揮社會救助,起到“兜底線、救急難”的良好效果。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發揮社會救助兜底線,救急難良好效果,保障街面無流浪乞討人員。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經費項目主要內容是:
①為受助人員提供飲食、住宿、衣物、個人衛生、安全等基本生活救助管理服務。②提供疾病救治、衛生防疫、醫療康復等基本醫療服務。③提供文化法治教育、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等救助保護服務。④為受助人員聯系家屬、查找受助人員身份信息、協助或接送受助人員返鄉服務。⑤為暫時查找不到戶籍、無家可歸的受助人員提供養育照料、生活護理等臨時安置和基本服務。⑥為強化流浪未成年人源頭預防和治理而開展的救助保護線索收集、監護情況調查評估、跟蹤回訪、監護教育指導、監護支持、監護資格轉移訴訟等工作。2026年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經費預算安排35萬元。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合法權益。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救助站床位及救助工作正常運轉≥100人次,指標設立依據是根據往年救助業務量,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臨時安置身份地址不明的流浪人員。
效益指標:接到求助電話≤30分鐘到達現場,指標設立依據是及時對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救助,發揮社會救助,起到“兜底線、救急難”的良好效果。
滿意度指標:服務對象滿意率≥95%,指標設立依據是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發揮社會救助兜底線,救急難良好效果,保障街面無流浪乞討人員。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對空表的說明
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二)對其他情況的說明
無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3.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4.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5.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第二部分??隨州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2026年部門
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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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門收入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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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支出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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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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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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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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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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