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匯總)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九、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匯總)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一部分??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匯總)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主要職責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匯總)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隨辦文〔2019〕20號)文件精神,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匯總)是市政府工作部門,掛隨州市河湖長制辦公室牌子。
1、主要職責
(1)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起草水利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綜合規劃、重要江河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2)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科學配置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縣(市、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相關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城市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3)組織指導國家、省和市級水利工程投資建設,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設并組織指導實施,按照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國家和省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水利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省和市水利資金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4)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
(5)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6)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全市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市內河道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道生態保護與修復。負責全市河道采砂規劃和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水庫工程管理工作,對中型以上水庫蓄水、調洪提出指導性意見。
(7)指導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督辦,負責辦理跨縣水事糾紛裁決事項,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8)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協調落實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參與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
(9)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治理。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國家和省、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10)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11)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工作。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12)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指導全市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13)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水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負責防治水旱災害。組織編制全市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13)承擔全市河湖長制的組織實施工作,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推行河湖長制的精神,負責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檢查督辦和日常考核。
(14)按規定要求,承擔對口事業服務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1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2024年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單位8個,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級、市水政監察支隊、市水利技術中心、市河道堤防運維中心、市先覺廟水庫運維中心、市白云湖水利工程運維中心、市隨中灌區灌溉服務中心、市移民服務中心。
其中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級內設機構有辦公室、規劃計劃與財務科、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水資源與農村水利科(市節約用水辦公室)、建設監督科、水庫與移民科、水土保持與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水旱災害防御科、市河湖長制辦公室內設河湖長制工作科、機關黨委。
市水利和湖泊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另核定機關?“以錢養事”崗位2個。
2023年底實有在職公務員21人,以錢養事2人,自聘人員1人,退休13人。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收入預算總額10290.0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714.28萬元,其他收入410.53萬元,上年結轉結余收入6165.27萬元。較上年收入預算安排10793.9萬元減少503.82萬元,減幅4.6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減少了上級補助收入預算;二是本年增加了上年結轉結余預算收入。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支出預算總額10290.08萬元,較上年支出預算安排10793.9萬元減少503.82萬元,減幅4.6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減少了上級補助收入預算支出;二是本年增加了上年結轉結余預算支出。
按資金性質分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3714.28萬元,其他資金支出410.53萬元,上年結轉結余支出6165.27萬元。
2024年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支出預算總額10290.08萬元,按功能分類分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01.9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22.67萬元,農林水支出6439.7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25.7萬元,其他支出2900萬元。較上年支出預算安排上年支出預算安排10793.9萬元減少503.82萬元,減幅4.6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減少了上級補助收入預算支出;二是本年增加了上年結轉結余預算支出。
2024年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支出預算總額10290.08萬元,按經濟分類分為:工資福利支出2918.9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134.9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10.13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3134萬元,資本性支出2992.03萬元。較上年支出預算安排10793.9萬元減少503.82萬元,減幅4.6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減少了上級補助收入預算支出;二是本年增加了上年結轉結余預算支出。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9771.2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714.28萬元、上年結轉6057萬元),支出按功能分類分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92.1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16.76萬元,農林水支出5936.7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25.679萬元,其他支出2900萬元。較上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2919.12萬元增加6852.16萬元,增幅234.7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了上年結轉結余項目預算支出。二是本年增加了職業年金預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額290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2900萬元,較上年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支出總額0萬元增加2900萬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本年增加上年結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4年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4年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日常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141.25萬元,其中:辦公費9.92萬元、印刷費3.3萬元、咨詢費2.5萬元、水費1.31萬元、電費7.14萬元、郵電費5.4萬元、物業管理費1.5萬元、差旅費15.03萬元、維修(護)費2.82萬元、租賃費2萬元、會議費1.37萬元、培訓費1.78萬元、公務接待費3.44萬元、勞務費2.78萬元、委托業務費4.06萬元、工會經費18.42萬元、福利費15.1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4.4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4.2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4.65萬元。較上年日常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127.55萬元增加了13.7萬元,增幅10.74%。主要原因為本年人員增加的同時公用經費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2024年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31.56萬元,比上年增加5.93萬元,同比增加23.1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公務接待費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安排。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
公務接待費3.44萬元,比上年增加0.06萬元,同比增加1.78%,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務接待預算不足。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8.13萬元,比上年增加5.88萬元,同比增加26.43%,主要原因是:上年公車經費預算不足。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無增減變化。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24年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20.5萬元,其中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金額0萬元,占采購總額的0%,面向小微企業采購金額120.5萬元,占采購總額的100%。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2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預算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338萬元,減幅73.72%,主要原因:本年減少辦公設備購置及委托業務政府采購預算。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2024年初資產總額7440.24萬元,其中:流動資產230.78萬元、固定資產凈值167.22萬元、無形資產凈值0萬元、在建工程7042.24萬元,現有公用車輛2臺。2024年初資產總額較上年年初增加391.21萬元,增幅5.55%,主要原因為:一是本年新購置固定資產,二是本年在建工程增加。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整體績效目標
長期目標:水利工程建設穩步推進;水旱災害防御科學應對;河湖長制工作提檔升級;行業監管責任越壓越實。
年度目標:水利工程建設穩步推進;水旱災害防御科學應對;河湖長制工作提檔升級;行業監管責任越壓越實。
2、長期目標
長期目標1:水利工程建設穩步推進;水旱災害防御科學應對;河湖長制工作提檔升級;行業監管責任越壓越實。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公用經費控制率≤0%;在職人員控制率≤100%;會議費控制率≤100%;“三公經費”變動率≤5%;預算調整率≤5%;結轉結余率≤5%;工程驗收合格率100%;質量飛檢達到要求,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水利工程建設帶動社會效益良好,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3、年度目標
年度目標1:水利工程建設穩步推進;水旱災害防御科學應對;河湖長制工作提檔升級;行業監管責任越壓越實。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公用經費控制率≤0%;在職人員控制率≤100%;會議費控制率≤100%;“三公經費”變動率≤5%;預算調整率≤5%;結轉結余率≤5%;工程驗收合格率100%;質量飛檢達到要求,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水利工程建設帶動社會效益良好,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移民對口支援三峽
(1)項目主要內容
《省水利廳關于保持和穩定對口支援三峽庫區合作規劃銜接期政策措施的函》用于對口支援三峽幫扶。2024年預算安排40萬元,其中:4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
對口支援三峽順利完成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對口支援三峽撥付資金40萬元,支援三峽工作達到要求,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順利通過上級檢查考核,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2、河長制管護及工作經費
(1)項目主要內容
幸福河湖建設經費,河道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經費,河湖健康評價工作經費。2024年預算安排34萬元,其中:34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
圍繞河長制年度工作任務,推進河長履職、壓實河湖長責任、幸福河湖建設、小微水體管護、夯實基礎工作、考核督辦等工作,圓滿完成上級河長制年度考核工作。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河湖長制規范化管理河湖數量≥10條;河流管護長度≥42公里;市級河湖長履職達標率100%,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滿意度指標:群眾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行業標準。
3、水利行業監管
(1)項目主要內容
水土保持公告編制、水保監督信息化建設、涉水法律法規普法宣傳培訓、水利行業監管日常工作經費等。2024年預算安排115萬元,其中:115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
對江河湖泊、水資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資金、行政事務工作的監管工作有效順利開展。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水保公報按時發布,水利執法檢查及時進行、水利工程質量飛檢按時完成,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效益指標:涉水法規宣傳到位,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4、水資源管理與保護
(1)項目主要內容
開展水資源管理與保護日常各項工作經費、水資源用水統計調查、水資源管理系統運行維護、水資源公報編制、水源地保護工作經費等。2024年預算安排110萬元,其中:11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
認真開展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和鞏固提升等工作,確保最嚴格水資源考核、脫貧攻堅考核、節水創建考核等工作圓滿完成。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水資源管理系統正常運行,水資源公報按時發布、水資源管理與保護宣傳達到5次以上,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水資源考核順利通過,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5、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1)項目主要內容
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2024年預算安排39萬元,其中:3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9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單位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
全力抓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完成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開展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測算至少1次;系數測算達到質量要求,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農業水價改革順利開展,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6、征收工作經費(礦業權出讓收益)
(1)項目主要內容
《省水利廳關于認真開展河道砂石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18〕470號)用于執法、征收管理工作。2024年預算安排50萬元,其中:5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
執法、征收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涉水行政審批≥1次;涉水法律法規普法宣傳培訓≥1次,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有效開展涉水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7、白云湖水面保潔
(1)項目主要內容
水面保潔河堤管護。2024年預算安排120萬元,其中:12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
完成水面保潔任務,保護白云湖水環境。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管理河道20公里,水面保潔8000余畝,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河道、水面環境得到改善,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8、中央水利發展資金水資源管理補助資金
(1)項目主要內容
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關于2023年取水監測計量體系建設實施計劃》的通知,新建在線、離線計量設施。2024年預算安排9萬元,其中:9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撥款結轉結余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
完成取水監測計量體系建設工作。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規模以上在離線取水計量處數≥7處;取水在線計量率提高比例≥10.53%;工程驗收合格率100%,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取水監測計量體系建設順利開展,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9、河湖長制補助資金
(1)項目主要內容
河流健康評價報告編制;?水岸線保護利用規劃;河湖長制宣傳及資料制作。2024年預算安排14萬元,其中:14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撥款結轉結余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
圍繞河長制年度工作任務,推進河長履職、壓實河湖長責任、幸福河湖建設、小微水體管護、夯實基礎工作、考核督辦等工作,圓滿完成上級河長制年度考核工作。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河流健康評價報告編制1次,河長制宣傳達到預期效果,社會知曉度、參與度穩步提高,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水岸線保護利用規劃按時完成,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滿意度指標:群眾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10、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二期隨州市先覺廟分水口配套工程
(1)項目主要內容
鄂水利函【2018】113號、隨發改審批服務【2020】6號,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二期隨州市先覺廟分水口配套工程。2024年預算安排1500萬元,其中:1500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撥款結轉結余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
該市直配套工程建設后,將實現供水管線日供水量20萬方,能解決40萬城區人民的安全飲水問題。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勘測設計日供水量≥20萬方;主體工程按照完成,水保監測按時完成,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城區飲水收益人數≥40萬人,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11、隨州?水梁家橋水生態連通工程
(1)項目主要內容
隨州?水梁家橋水生態連通工程主體工程建設。2024年預算安排1400萬元,其中:140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
隨州?水梁家橋水生態連通工程主體工程完工。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在曾都區星光村新建攔河壩1座,主體工程完工,工程質量達到要求,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梁家橋生態環境有效改善,指標設立依據是歷史標準。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對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與上年一致。
(二)對其他情況的說明
無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市級財政決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3、行政單位離退休(20805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4、事業單位離退休(2080502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80505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6、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2080506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7、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9999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8、行政單位醫療(2101101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9、事業單位醫療(2101102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0、公務員醫療補助(2101103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1、行政運行(21303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2、水利行業業務管理(2130304項):反映用于水利行業業務管理方面的支出。有關業務包括制定政策、法規及行業標準、規程規范、進行水利宣傳、審計監督檢查、精神文明建設以及農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動、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水利資金監督管理、水利國有資產監督、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等。
13、水利工程建設(2130305項):反映水利系統用于江、河、湖、灘等水利工程建設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庫、水利樞紐、涵閘、灌區、供水、蓄滯洪區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的建設、改造更新、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大型灌區改造、農村電氣化建設等支出。
14、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2130306項):反映水利系統用于江、河、湖、灘等治理工程運行與維護方面的支出,以及納入預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支出。
15、水利執法監督(2130309項):反映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開展水利執法監督活動的支出。
16、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2130311項):反映水資源節約、監管、配置、調度、保護和基礎管理工作的支出。
17、水利技術推廣(2130317項):反映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技術推廣事業單位的支出。有關事項包括國內外先進水利技術的引進、試驗、技術創新、推廣、應用、宣傳等。
18、水利建設征地及移民支出(2130334項):反映水利工程建設移民、征地、拆遷等方面的支出。
19、住房公積金(2210201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0、提租補貼(2210202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21、其他政府性基金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2290403項):其他政府性基金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
2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2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24、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5、“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26、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第二部分??隨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匯總)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