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分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部門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四、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六、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情況說明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九、其他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隨州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2021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1表)
二、收入決算表(公開表02表)
三、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6)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8)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9)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說明
??第一部分 隨州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分局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地方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配合曾都區政府做好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三)負責監督管理曾都區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監督檢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 負責提出曾都區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工作。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大氣、水、土壤、噪聲等環境管理制度及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 (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監督管理。按國家和省、市規定審批或審查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制定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環境執法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配合做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相關工作。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并實施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十一)配合做好中央、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協調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
(十二)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指導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十四)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市內履約活動,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
(十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隨州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統一行使曾都區范圍內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安全。
二、部門基本情況
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為市生態環境局派出行政機構,正科級。機關行政編制7名。內設機構:辦公室、法規股、水和大氣環境股、土壤環境和固廢管理股、生態環境曾都區綜合執法大隊。2021年決算人數21名,在職20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隨州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分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決算收入情況
2021年決算收入總計428.01萬元,其中財政財政撥款決算收入66.55萬元,其他收入275.69萬元,上年結轉結余85.78萬元。比上年決算收入減少148.85萬元,減幅25.7%,主要原因:2021年度職工績效工資款撥付。
2021年財政撥款決算收入66.55萬元,比上年增加56.66萬元,增幅572.9%,主要原因:因機構改革,增加行政編制人員6名,按政策增撥人員經費及行政運行經費。
2、決算支出情況
2021年決算支出407.7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98.9萬元,項目支出108.86萬元,與上年決算支出562.7萬元相比減少154.94萬元,減幅27.53%,主要原因:2021年度績效工資沒兌現及補充性住房公積金未繳存。
2021年財政撥款決算支出61.2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1.23萬元,無項目支出。比年初預算61.88萬元減少0.65萬元,減幅1%,主要原因:2021年度績效工資沒兌現。
二、“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21年隨州市隨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三公”經費決算0.8萬元,比年初預算3.7萬元減2.9萬元,減幅78.37%,主要原因:加強日常管理;與上年決算支出0萬元相比增加0.8萬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在機構改革,按預算口徑增加行政運行經費。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年初預算增(減)0萬元,與去年決算支出0萬元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因公出國(境)支出。
2、公務接待費0.13萬元,比年初預算0.47萬元減0.34萬元,減幅72.3%,主要原因:日常接待控制更嚴格;與去年決算支出0萬元相比增加0.13萬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在機構改革,按預算口徑增加行政運行經費,公務接待的批次3次,人數17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用車購置數為0,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63萬元,比年初預算3.23萬元減2.6萬元,減幅80.5%,主要原因:加強車輛日常管理,嚴格控制支出;與去年決算支出0萬元相比增0.63萬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在機構改革,按預算口徑增加行政運行經費。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21年本級部門機關運行經費7.98萬元,主要保障機關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比年初預算數增加0.72萬元,增幅9.9%,主要原因是環保督察等任務增多,造成支出增加。與去年決算支出增加7.98萬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在機構改革,按預算口徑增加行政運行經費。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8.8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2.4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6.4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0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8.2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4.8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1.78%。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2021年度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度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1輛。單位無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無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八、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單位組織對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項目0個,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
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評價情況來看本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范,各類資金均在預算范圍內按規定用途使用。
附件: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環境監察綜合執法項目績效自評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13.56萬元,執行數為108.86萬,完成預算95.86%。主要產出和效益:一是加強能力建設,提升空氣質量;二是開展水環境保護,確保飲用安全;三是開展制砂等行業環境問題整治;四是扎實推進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整改;五是按上級要求完成相關工作。
附《2021年度環境監察綜合執法項目自評表》附件2)

(3)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加強項目績效目標管理。加強預算支出執行管理。動態掌握預算執行情況,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嚴格預算支出執行責任。按要求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建立完善內控工作機制,明確崗位責任,加大協調、監管力度,建立長效機制,將工作制度化。
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擬應用情況:加強預算編制管理。著力于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有效銜接,做到有預算有收支、年初無預算年中調整預算。根據實際科學合理編制年初預算,提高支出預算的精細化水平。
九、其他情況說明。
2021年度本單位無財政專項支出、專項轉移支付支出。
第三部分??隨州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部門2021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1表)

二、收入決算表(公開表02表)

三、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表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6)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7)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8)

說明:2021年度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表09)

說明:2021年度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說明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
2、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會議費、福利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日常維修費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4、“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5、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6、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用等支出。
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