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公布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特制定《隨州市農業農村局信息公開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根據《條例》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密、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穩定、內部事務、處在討論辦理過程中的信息不予公開外,公開市農業農村局以下信息:
1.局領導及分工情況;
2.局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等;
3.規范性文件;
4.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
5.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6.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7.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詳見本機關編制的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方式
市農業農村局通過門戶網站(網址:http://nyncj.suizhou.gov.cn/)、互聯網政務媒體、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途徑予以公開。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一)申請提出
申請人可向本機關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隨州市農業農村局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認真填寫以下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互聯網申請:申請人可以下載并填寫《隨州市農業農村局信息公開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發送;
4.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二)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本機關依照《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收取相關費用。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法規科是市農業農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市農業農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辦公地址:隨州市編鐘大道1號(傳媒大廈1119室);郵政編碼:441300。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咨詢電話:0722-3316608
傳真號碼:0722-3289109
四、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隨州市人民政府或本機關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隨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相關信息可查看網站:http://nyncj.s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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