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2016年修正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對2026年1月6日至5月31日完成2025年度檢查的194家社會組織年檢情況進行公告。逾期未參加年檢的,將納入社會組織信用管理“異常活動名錄”。連續兩年以上未參加年檢的或年檢發現符合行政處罰條件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附件:曾都區社會組織2025年度檢查結論表
隨州市曾都區民政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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