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公安局2024年部門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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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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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隨州市公安局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九、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隨州市公安局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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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隨州市公安局預算公開情況說明
一、部門(單位)主要職責
1、擬定公安規范性文件,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3、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范、偵察工作。
4、防范、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5、組織、指導全市各地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協調處置跨區域重大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6、負責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職責。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7、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負責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有關管理工作。
9、負責到我市視察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
10、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11、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公安機關管理的強制隔離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12、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人管理工作。
13、指導、監督收容教養審批工作及各級公安機關承辦同級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審批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擬訂公安科技信息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公安科技信息建設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實施安全技術防范工作。
15、擬訂全市各地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措施,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警務保障標準、制度的落實。
16、組織、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干部;組織、指導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17、領導在我市的鐵道、林業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
18、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19、承辦上級交辦的共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市公安局現內設22個機構,分別是:辦公室(指揮中心、情報中心,含秘書科、指揮調度科、機要通訊科<副科級>),政治部(副處級,含綜合科、干部科、宣傳教育科<加掛警察培訓學習牌子>),警務保障部,警務督察支隊,審計科,法制支隊,科技信息科,信訪科,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含機動偵察大隊<副科級>),特警支隊(副處級,加掛反恐怖支隊牌子,含辦公室、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含一大隊、二大隊<副科級>),治安支隊(含治安戶政管理大隊、基層基礎工作大隊、治安行動大隊<副科級>),警衛處,內部安全保衛支隊,刑事偵查支隊(含重案偵查大隊、刑事技術大隊、情報信息大隊<副科級>),禁毒支隊,出入境管理支隊,網絡安全保衛支隊(含網絡安全管理大隊、網絡案件偵察大隊<副科級>),技術偵察支隊(含綜合辦案大隊、技術保障大隊<副科級>),監所管理支隊(含隨州市看守所、隨州市拘留所<正科級>),交通警察支隊(副處級,含辦公室、法制科、交通秩序管理大隊、車輛管理大隊<加掛車輛管理所牌子>、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森林警察支隊。
曾都區公安分局設23個內部機構:辦公室、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刑事偵查大隊、巡邏警察大隊、治安管理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網絡安全保衛大隊、法制大隊、信訪科、禁毒大隊、內保大隊、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警務保障室、森林警察大隊、東城派出所、西城派出所、南郊派出所、北郊派出所、府河派出所、洛陽派出所、何店派出所、萬店派出所。
高新區公安分局設5個內部機構:辦公室、治安大隊、刑偵大隊、淅河派出所、淅河交警中隊。
?????2024年隨州市公安局行政編制637人,實有在職民警636人;退休人員319人;輔警人員830人;無在校學生。
三、預算收支及增減變化情況
隨州市公安局部門預算包含市局本級、曾都區公安分局和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分局。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隨州市公安局預算收入57372.12萬元,比上年增加13505.09萬元,比上年增加30.79%,主要是增加項目建設經費。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9938.87萬元,比上增加7935.84萬元,增加18.89%,主要是增加監管中心建設、駕考中心搬遷建設項目經費,提前下達上級補助經費等。其他收入2033.25萬元,比上年增加629.25萬元,增加44.82%,主要是增加代收廣水市公安局、隨縣公安局民警服裝費及證件費等。上年結轉結余資金5400萬元,比2022年結轉結余增加4940萬元,增加1073.91%,為結轉專項債券。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隨州市公安局預算支出57372.12萬元,比上年增加13505.09萬元,比上年增加30.79%,主要是增加項目建設經費。
按資金性質分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49938.87萬元,比上增加7935.84萬元,增加18.89%,主要是增加監管中心建設、駕考中心搬遷建設項目經費。其他資金支出2033.25萬元,比上年增加629.25萬元,增加44.82%,主要是代付廣水市公安局、隨縣公安局民警服裝費及證件費等。上年結轉結余資金支出5400萬元,比2022年結轉結余資金支出增加4940萬元,增加1073.91%,為結轉專項債券,用于隨州市公安局監管中心建設。
按功能分類分為:公共安全支出47774.72萬元,比上年增加8562.75萬元,增加17.92%,主要一是增加監管中心建設、駕考中心搬遷建設,二是提前下達上級專項補助1023萬元,用于辦案及裝備購置;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7.62萬元,比上年減少469.09萬元,減少23.25%,主要是增加職業年金繳費,減少退休人員統籌待遇;衛生健康支出801.45萬元,比上年增加5.51萬元,增加0.69%,與上年基本持平;住房保障支出1378.33萬元,比上年增加5.91萬元,增加0.43%,與上年基本持平;其他支出5400萬元,比上年增加5400萬元,增加100%,為結轉專項債券,用于隨州市公安局監管中心建設,上年無此類支出。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隨州市公安局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5338.87萬元,比上增加13335.84萬元,增加31.75%,主要是增加監管中心建設、駕考中心搬遷建設項目經費。按功能分類分為:公共安全支出45741.47萬元,比上年增加8393.5萬元,增加22.74%,主要一是增加監管中心建設、駕考中心搬遷建設,二是提前下達上級專項補助1023萬元,用于辦案及裝備購置;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7.62萬元,比上年減少469.09萬元,減少23.25%,主要是增加職業年金繳費,減少退休人員統籌待遇;衛生健康支出801.45萬元,比上年增加5.51萬元,增加0.69%,與上年基本持平;住房保障支出1378.33萬元,比上年增加5.91萬元,增加0.43%,與上年基本持平;其他支出5400萬元,比上年增加5400萬元,增加100%,為結轉專項債券,用于隨州市公安局監管中心建設,上年無此類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隨州市公安局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5400萬元,比上年增加5400萬元,增加100%,為上年結轉其他政府性基金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隨州市公安局監管中心建設。上年年初預算無,年末增加5400萬元,全部結轉。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24年隨州市公安局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24年隨州市公安局機關運行經費3653.79萬元,包括辦公308萬元,印刷費30萬元、水費95萬元,電費570萬元,郵電費60萬元、物業管理費260萬元,差旅費6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20萬元,日常維修費175萬元,租賃費115萬元,會議費4萬元、培訓費70萬元,公務接待費6萬元,被裝購置費27萬元,勞務費70萬元,委托業務費150萬元,工會經費200萬元,福利費18.4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0萬元,其他交通費475.78萬元,其他費用819.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55.15萬元,增加10.77%,主要一是辦公場所和人員增加導致各項消耗增加,二是物業費上漲,三是增加民警培訓經費,四是增加公安工作宣傳經費。
五、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及增減變化情況
2024年隨州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786.5萬元,比上年增加1.5萬元,增加0.19%,主要是出國辦案費預算增加,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20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2萬元,增加150%。上年預算8萬元,調整后預算16.37萬元,實際支出16.37萬元,主要是根據湖北省公安廳統一安排出國辦案差旅費。2024年隨州市公安局尚需抓捕7名境外逃犯,特申請因公出國(境)費預算。
公務接待費6萬元,比上年減少2萬元,減少25%,主要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范圍和人數。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60.5萬元,比上年減少24.5萬元,減少3.12%,主要是減少公車購置費。其中: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54.5萬元,比上年增加70.5萬元,增加18.31%。2023年預算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85萬元,調增支出60萬元,實際支出445萬元,主要是:①2022-2023年增加11輛運警車和1輛應急通訊指揮車;②增加養犬管理業務;③近兩年更新車輛較少,車況下降,也導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增加。2024年根據2023年支出情況,增加該項支出預算。
公務用車購置費306萬元,比上年減少78萬元,減少20.31%,預計更新17輛車,根據車況向機關事務局申請后批復更新車輛數量及支出金額。
六、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24年隨州市公安局政府采購總額22268.3萬元,其中面對中小企業采購總額1695.23萬元,占采購總額的7.61%,面向小微企業2082.59萬元,占采購總額的9.35%。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289.33萬元,工程預算14643.49萬元,服務預算1335.48萬元。政府采購預算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10801萬元,增加94.19%,主要是增加監管中心建設、駕考中心搬遷建設項目經費。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4年初資產總額52446.31萬元,其中流動資產706.02萬元、固定資產凈值22057.29萬元,無形資產凈值5378.24萬元,在建工程17075.76萬元,受托代理資產7229萬元。資產總額較上年增加285.71萬元,增加0.54%,主要是增加設備和在建工程,減少受托代理資產(按規定處置案件暫扣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隨州市公安局共有車輛246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135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43輛,其他用車67輛,其他用車主要是摩托車及待處置車輛。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整體績效目標
????長期目標:反恐維穩,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健全社會治安體系,源頭管控,確保公共安全無大事。
????年度目標:反恐維穩,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健全社會治安體系,源頭管控,確保公共安全無大事。
?????2、長期目標指標設置
????產出指標:公用經費控制率,年初預算98%以內;三公經費變動率不超過年初預算;預算調整率,項目支出調整不超過年初預算15%;預算執行率,達到調整后預算95%以上;結轉結余率,結轉結余率低于調整后預算5%以下;信息化建設情況,支出大于1000萬元;以上指標設立依據均為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事前績效評估完成率,新增項目和往年政策到期后繼續執行的項目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全部要進行事前績效評估;績效評價覆蓋率,達到100%;評價結果應用率,達到100%;電信詐騙案件發案數比上年下降,比上年下降5%以上;命案破案率,達到100%;挽回經濟損失,挽回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上;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環境,根據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單位對公安工作綜合評價打分,達到90分以上;以上指標設立依據均為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公眾安全感指數,90%以上。指標設立依據為計劃標準。
?????3、年度目標指標設置
????產出指標:公用經費控制率,年初預算98%以內;三公經費變動率不超過年初預算;預算調整率,項目支出調整不超過年初預算15%;預算執行率,達到調整后預算95%以上;結轉結余率,結轉結余率低于調整后預算5%以下;信息化建設情況,支出大于1000萬元;以上指標設立依據均為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事前績效評估完成率,新增項目和往年政策到期后繼續執行的項目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全部要進行事前績效評估;績效評價覆蓋率,達到100%;評價結果應用率,達到100%;電信詐騙案件發案數比上年下降,比上年下降5%以上;命案破案率,達到100%;挽回經濟損失,挽回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上;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環境,根據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單位對公安工作綜合評價打分,達到90分以上;以上指標設立依據均為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公眾安全感指數,90%以上。指標設立依據為計劃標準。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平安隨州建設項目
(1)主要內容是:社會治安視頻監控安裝及已建成設備運維,2024年預算安排598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519.62萬元,其他資金1594萬元。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完善隨州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為偵查破案和治安管理提供視頻資料,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平安城市支出成本節約率≥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新建項目完工率≥90%,設備發生故障后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修復率≥90%,社會治安視頻監控運行平穩,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2、公安專項工作經費項目
(1)主要內容是:其中反恐經費5萬元,民警服裝50萬元,民警三項困難補助15萬元,交警違法車輛停車費40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11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反恐經費,根據目前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強化反恐隊伍的裝備配備及強化隊伍訓練,以提高反恐、防暴、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服裝費,為各單位購置必要警用被裝;民警三項困難補助,弘揚公安民警的忠誠奉獻精神,切實推進全市公安機關從優待警工作;交警違法車輛拖運及停車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因查封扣押產生的保管費由行政機關承擔。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公安專項經費支出小于110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公安專項經費資金到位率達到95%,服裝質量驗收合格率100%,及時支付專項經費,不超期。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民警滿意度達到90%,人民群眾滿意度達到8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3、禁鞭專項經費項目
(1)主要內容是:做好2024年的隨州城區禁鞭和禁孔明燈工作,2024年預算安排36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持續實施禁鞭條例,長效落實隨州城區禁鞭和禁孔明燈工作,鞏固禁鞭成果,確保實現“零銷售”、“零儲存”、“零燃放”。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禁鞭經費支出小于35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春節、元宵節、清明節、中元節、國慶節等重要節日使用宣傳車進行宣傳,全年大于30天;定期對各辦事處、鄉鎮進行考核排名并通報,全年大于11次。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城區群眾對禁鞭成效滿意度大于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4、犬只收容經費項目
(1)主要內容是:購買犬只收容留檢等服務,2024年預算安排119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規范養犬管理工作,加強犬只登記、辦牌辦證工作,對主城區街面流浪犬、違規犬只進行捕捉、收容留檢,對病死犬只進行無害化處理。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主城區犬只收容留檢支出小于119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辦理犬只登記數量達到1000只;流浪犬、違規犬收容達到200只。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流浪犬只收容服務考核評分80分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5、養犬管理專項經費項目
(1)主要內容是:隨州市養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辦公、宣傳、管理經費。2024年預算安排36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規范犬只管理,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養犬管理支出小于36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新聞媒體宣傳次數大于10次,辦理犬只登記數量達到1000只;流浪犬、違規犬收容達到200只。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人民群眾滿意度85%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6、看守所給養費項目
(1)主要內容是:在押人員伙食費、醫療費、被裝費、公雜費等。2024年預算安排26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200萬元,其他資金60萬元。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完善監所醫療衛生條件,深化教育感化深挖犯罪。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給養費支出小于255萬元,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管理在押人員月均數量大于500人,基本醫療保障覆蓋率100%;在押人員身體健康,不發生非正常安全性事件。
滿意度指標:在押人員及其家屬對本所工作無投訴。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7、居民身份相關證件工本費項目
(1)主要內容是:根據國家政策,居民首次辦理戶口簿工本費、戶口遷移證和準遷證、身份證工本費免費,2024年預算安排4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40萬元,用于彌補身份證件工本費不足。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首次辦理戶口簿、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準遷證工本費、居民身份證免費。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身份證件工本費財政補助支出控制在40萬元內,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年免費辦理相關身份證件12000個,該項經費全部用于彌補身份證件工本費不足,政策范圍內免費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辦理相關身份證件人員滿意度達到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8、武警專項補助項目
(1)主要內容是:財政撥款,由市公安局代為采購武警部隊物資,2024年預算安排10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代購看守所武警中隊物資裝備,保障武警戰士執勤需要。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支出控制在100萬元內,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根據武警中隊需求代購物資,年度支出金額達到所需金額90%以上,代購武警物資驗收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武警官兵滿意度達到95%。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9、辦案業務費項目
(1)主要內容是:辦案及業務差旅費、交通費、印刷費、勞務費、網絡及設備租賃費、檢驗鑒定費等消耗費,2024年預算安排6168.89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4574.89萬元,其他資金1594萬元。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反恐維穩,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健全社會治安體系,源頭管控,確保公共安全無大事。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辦案業務費支出控制在預算內,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電信詐騙案件發案數比上年下降5%以上;命案破案率100%;打擊各項違法犯罪,為人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上;社會大局穩定,治安秩序良好。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人民群眾安全感指數90%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10、公務用車購置項目
(1)主要內容是:根據車輛年限、車況、實際需要更新車輛,保障工作正常運轉,2024年預算安排306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及時配備各單位所需執勤執法用車,保障執勤辦案需要。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公務用車支出小于306萬元,更新車輛15輛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購買新能源車,車輛審批手續合規,車輛驗收合格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車輛使用單位和人員滿意度90%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11、專用設備購置項目
(1)主要內容是: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2024年預算安排8004.49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按計劃購置各項所需設備,為反恐維穩、偵查破案、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支出控制在預算內。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提升盜搶騙案件破獲率10%以上,設備驗收合格率100%,打擊電信詐騙,減少潛在受害人經濟損失3000萬元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設備運行平穩,為社會綜合治理及維穩處突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撐,根據運行情況打分。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12、辦案業務及裝備購置經費項目
(1)主要內容是:提前下達上級專項補助經費,用于辦案業務費及裝備經費,2024年預算安排1023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上級專項補助。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辦案業務費重點用于反恐維穩、掃黑除惡,嚴厲打擊電信詐騙、非法集資等經濟犯罪。業務裝備經費重點用于更新基層執法勤務裝備和深化資源整合,共建共享,實現協同作戰。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實際執行率95%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電信詐騙案件發案數比上年下降5%以上;設備驗收合格率100%;刑拘刑事犯罪嫌疑人人數300人以上;裝備驗收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設備使用人員滿意度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13、市公安局機關大樓四樓多功能會議室建設項目
(1)主要內容是:改建市局四樓會議室,2024年預算安排18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按公安部相關建設規范,對市局四樓東側會議室進行標準化改造,建成集視頻會議、匯報演講、培訓授課等一體的多功能會議室。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會議室改造支出控制在預算內。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實際執行率90%以上;驗收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會議室使用人員滿意度達到9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14、隨州市中心看守所建設項目
(1)主要內容是:該項目包含隨州市中心看守所和隨州市公安局監管中心建設兩個項目,2024年預算安排2392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解決我市看守所、拘留所基礎設施落后,切實改善在押人員關押條件,增加強制戒毒所,提升公安機關依法履職的能力,滿足公安機關服務社會治安穩定大局的現實斗爭的需要。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總支出控制在預算內。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不發生破壞生態環境、環境污染現象;工程驗收達標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局黨委對工程進展情況及質量情況綜合評分95分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15、公安局監管中心建設項目
(1)主要內容是:隨州市公安局監管中心建設,2024年預算安排5400萬元,資金來源為上年結轉其他政府性基金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解決我市看守所、拘留所基礎設施落后,切實改善在押人員關押條件,增加強制戒毒所,提升公安機關依法履職的能力,滿足公安機關服務社會治安穩定大局的現實斗爭的需要。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總支出控制在預算內。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不發生破壞生態環境、環境污染現象;工程驗收達標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局黨委對工程進展情況及質量情況綜合評分95分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16、市公安局監管中心弱電智能化建設項目
(1)主要內容是:在新建監管中心內建設應急警報、出入口管理、監區門禁、視頻監控等21個子系統。2024年預算安排100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解決我市看守所、拘留所基礎設施落后,切實改善在押人員關押條件,增加強制戒毒所,提升公安機關依法履職的能力,滿足公安機關服務社會治安穩定大局的現實斗爭的需要。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總支出控制在預算內。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不發生破壞生態環境、環境污染現象;工程驗收達標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局黨委對工程進展情況及質量情況綜合評分95分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17、何店派出所業務技術用房建設延續項目
(1)主要內容是:新建何店派出所。2022年申報預算項目,預計2年完成,因選址問題導致項目滯后,延期2年完成。2024年預算安排15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建設與公安工作發展趨勢相適應的業務工作場所,為市民提供良好的服務。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總支出控制在預算內,實際執行率90%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工程驗收達標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局黨委對工程進展情況及質量情況綜合評分90分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18、涢水派出所新建業務技術用房項目
(1)主要內容是:新建涢水派出所。2024年預算安排10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建設與公安工作發展趨勢相適應的業務工作場所,為市民提供良好的服務。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總支出控制在預算內,實際執行率90%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工程驗收達標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局黨委對工程進展情況及質量情況綜合評分90分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19、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大隊駕考中心搬遷建設項目
(1)主要內容是:根據城市整體規劃,涢水大道建設將從隨州市駕駛員考試中心內穿過,現有駕考中心需重新選址搬遷建設。2024年預算安排600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加強機動車駕駛考試工作的基礎設施條件,更好的規范機動車駕駛考試工作,確保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工作順利實施。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總支出控制在預算內。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不發生破壞生態環境、環境污染現象;工程驗收達標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市局黨委對工程進展情況及質量情況綜合評分90分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20、未確定基建及修繕項目
(1)主要內容是:隨州市公安局曾都區分局南郊派出所業務技術用房搬遷改建項目、北郊派出所修繕、森林警察支隊業務技術用房附屬設施建設、交警支隊業務技術用房搬遷改建項目,特警支隊運動場及車庫等項目暫未立項,2024年可能進行建設,申請預備費。2024年預算安排120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2)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保障工程建設高質量、有序平穩進行。
(3)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總支出控制在預算內,實際執行率90%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效益指標:驗收達標合格率100%,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滿意度指標:使用人員滿意度90%以上,指標設立依據是計劃標準。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一)對空表的說明
隨州市公安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與上年一致。
(二)對其他情況的說明
無其他情況說明。
十、專業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三)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是一種政府行為。
(四)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六)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七)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八)本部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到項級)
1.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信息化建設(項),反映公安機關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網絡建設和運行維護相關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反映公安機關從事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及偵查辦案等相關活動的支出。
4.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類)監獄(款)罪犯生活及醫療衛生(項),反映監獄犯人生活的各項開支,包括伙食費、被服費、水電費、日用品補助費、醫療衛生防疫費、雜支費、監舍用于購置費等。
6. 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7.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動(項),反映舉辦大型文化藝術活動的支出。
8.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3.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反映案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發放的租金補貼。
(十一)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第二部分 ?隨州市公安局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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