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2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四部分??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2年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二、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指導各縣(市、區)開展城鄉低保、特困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工作;
(二)研究制定市級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等相關工作政策措施;
(三)負責與市級相關部門協調解決城鄉社會救助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四)指導各縣(市、區)開展核對工作;
(五)分配市本級城鄉低保資金。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市低保局為市民政局下屬二級單位,與市核對中心合署辦公,為參照公務員管理正科級事業單位,2021年末實際在編在崗參公人員4人、以錢養事3人,人員較上年度減少2人。
(二)上年取得的主要事業成效。
1.保障基本生活。截止12月底,全市納入城鄉低保保障2.7萬戶、4.7萬人,納入特困供養1.4萬人,按月累計發放低保救助和特困供養資金3.41億元,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基本做到應保盡保、應養盡養。
2.緩解急難困難。對突發意外事件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或者剛性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影響基本生活的對象及時納入臨時救助范圍,截止12月底,全市已經累計救助1.8萬人次,支出2170萬元。
3.加強災害救助銜接。8.12汛期以來,全市民政系統聞“汛”而動,對分散供養對象居住安全迅速排查,及時組織轉移安置18人,確保了基本安全;指導隨縣民政局采購3萬元生活物資,以急難救助的形式向基本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進行發放,配合應急管理部門保障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及時組織對受災群眾進行排查,對符合條件的納入低保2戶、3人,實施臨時救助71人次、支出金額8.5萬元。
4.促進對象識別精準。強化低保、特困年度動態管理,將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對低保、特困和支出型臨時救助申請嚴格做到先核對再審批,截至目前全市核對10萬人次。大力推動縣市區對救助申請對象開展金融資產核對,截至目前全市核對4219人次,進一步推動救助對象認定更加精準。
第二部分??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本年收入預算總額138.1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補助)110.58萬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10萬元、上年結轉20.5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了61.2萬元,比上年預算安排減少了31%,主要原因一是人員減少2名,減少了人員經費預算。二是根據工作實際,減少了核對相關項目經費預算。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2年財政預算安排支出138.15萬元,同比減少31%,主要原因一是人員減少2名,減少了人員經費預算。二是根據工作實際,減少了核對相關項目經費預算。
按照資金性質劃分,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0.58萬元,較上年減少39.42萬元,同比減少26.3%,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0萬元,較上年減少10萬元,同比減少50%,主要原因是根據工作實際,減少了核對相關項目政府性基金經費預算。
3.其他收入0萬元,較上年減少8.77萬元,同比減少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無其他收入。
4.上年結余結轉17.57萬元,較上年減少3.01萬元,同比減少14.6%,主要原因是結轉資金減少。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類,主要用于:
1.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20.29萬元,較上年減少65.82萬元,同比減少35.4%,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和社會福利事業單位項目等支出。
2.衛生健康支出3.64萬元,較上年減少2.48萬元,同比減少40.5%,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3.住房和保障支出4.22萬元,較上年減少2.9萬元,主要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其他支出10萬元,較上年增加10萬元,同比增加100%,主要用于工作開展所需的其他支出。
按照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劃分:
1.工資福利支出78.42萬元,較上年減少35.19萬元,同比減少31%,主要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基本工資12.03萬、津貼補貼11.23萬、獎金28.75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4.29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2.18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1.46萬元、住房公積金3.49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5萬元。)
2.商品與服務支出7.03萬元,較上年減少4.36萬元,同比減少38.3%,主要用于單位人員日常公用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費0.2萬元、印刷費0.1萬元、水費0.05萬元、電費0.5萬元、郵電費0.05萬元、差旅費0.1萬元,維修(護)費0.05萬元、會議費0.2萬元、培訓費0.2萬元、公務接待費0.3萬元、勞務費0.5萬元、委托業務費0.7萬元、工會經費0.8萬元、福利費0.5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2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5萬元)
3.資本性支出0.12萬元,比上年增加0.12萬元,同比增加100%。(辦公設備購置增加0.12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120.5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10.5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0萬元。比上年減少49.42萬元,減少29%。主要原因一是人員減少2名,減少了人員經費預算。二是根據工作實際,減少了核對相關項目經費預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1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0萬元,增加100%,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新增性項目1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2年部門運行經費支出7.15萬元,較上年減少4.24萬元,減少37%,主要原因是壓縮支出。其中:辦公費0.2萬元、印刷費0.1萬元、水費0.05萬元、電費0.5萬元、郵電費0.05萬元、差旅費0.1萬元、維修(護)費0.05萬元、會議費0.2萬元、培訓費0.2萬元、公務接待費0.3萬元、勞務費0.5萬元、委托業務費0.7萬元、工會經費0.8萬元、福利費0.5萬、其他交通費用2.2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5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其中貨物類政府采購0萬元,服務類政府采購0萬元,工程類政府采購0萬元。與上年持平。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2年年初國有資產總額為108.9萬元,較上年減少0.5萬元,同比減少0.5%,主要原因為正常折舊。其中流動資產38.7萬元,比上年增加17.8萬元,同比增加85%,主要原因為疫情影響,導致部分項目未按計劃支。固定資產70.2萬元(=原值115.4萬元-累計折舊45.2萬元),比上年減少18.3萬元,比上年減少21%,主要原因是正常折舊。無形資產原值0.3萬元,累計攤銷0.3萬元,凈值0萬元,同上年無變化。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0.3萬元,比上年增加0.1萬元,同比增加50%,主要原因是:工作開展需要。
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境)預算。
公務接待費0.3萬元,比上年增加0.1萬元,同比增加50%,主要原因是:工作開展需要。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車。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車購置計劃。
第三部分??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購預算表

備注:2022年本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
第四部分??預算績效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1、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是:長期目標為督促各縣市區救助機構履行好救助職能,保障城鄉困難群眾的合法救助權益。年度目標做好全市城鄉困難群眾救助工作。
2、長期目標1:保障社會救助標準正常調整,提升困難群體幸福感,具體指標設置為:
產出指標:城鄉低保標準正常調整,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發〔2013〕18號
產出指標:特困供養標準正常調整,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發〔2013〕18號
效益指標:提升困難群眾幸福感,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發〔2013〕18號
長期目標2:更準確掌握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
產出指標:及時處理系統故障,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辦發〔2014〕66號
產出指標:保障網絡暢通,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辦發〔2014〕66號
效益指標:促進對象精準認定,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辦發〔2014〕66號
3、年度目標1:開展社會救助工作調研
產出指標:開展調研≥10次,指標設立依據是鄂財政〔2013〕18號
產出指標:調研質量高,指標設立依據是鄂財政〔2013〕18號
時效指標:12月底前完成調研,指標設立依據是鄂財政〔2013〕18號
年度目標2:社會救助標準正常調整
產出指標:城鄉低保標準正常調整,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發〔2013〕18號
產出指標:特困供養標準正常調整,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發〔2013〕18號
效益指標:提升困難群眾幸福感,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發〔2013〕18號
年度目標3:保證市級核對平臺數據安全,網絡通暢,正常運轉
產出指標:及時處理系統故障,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辦發〔2014〕66號
產出指標:保障網絡暢通,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辦發〔2014〕66號
效益指標:促進對象精準認定,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辦發〔2014〕66號


二、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編制情況
(一)“社會救助經費項目”主要內容是: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承擔著指導各縣(市、區)開展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等工作,研究制定市級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等相關工作政策措施,負責與市級相關部門協調解決城鄉社會救助工作中的有關問題,指導各縣(市、區)開展核對工作,分配市本級城鄉低保資金等各項工作職責。工作對象的覆蓋面和服務供給的范圍規模得到了擴大、延伸和拓展,各項工作內容不斷完善,要求進一步提升,為保障社會救助工作正常開展,促進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需要社會救助經費項目。2022年預算安排15萬元,其中:15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1、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保障社會救助工作正常開展
2、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開展調研≥10次,指標設立依據是鄂財政〔2013〕18號
產出指標:保障社會救助工作正常開展≥1年,指標設立依據是鄂財政〔2013〕18號
產出指標:救助標準≥上年度,指標設立依據是鄂財政〔2013〕18號
效益指標: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指標設立依據是鄂財政〔2013〕18號


(二)“市級核對平臺建設維護項目”主要內容是: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承擔著指導各縣(市、區)開展核對工作職責,為確保社會救助對象精準認定,需要核對平臺維護經費經費項目。2022年預算安排10萬元,其中:10萬元資金來源為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1、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促進救助對象精準認定。
2、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網絡暢通≥1年,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辦發〔2014〕66號
產出指標:數據安全≥1年,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辦發〔2014〕66號
效益指標:服務對象精準認定,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辦發〔2014〕66號


(三)“核對平臺維護經費項目”主要內容是:隨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局承擔著指導各縣(市、區)開展核對工作職責。工作對象的覆蓋面和服務供給的范圍規模得到了擴大、延伸和拓展,各項工作內容不斷完善,要求進一步提升,為確保社會救助對象精準認定,保障社會救助工作正常開展,促進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需要核對平臺維護經費經費項目。??2022年預算安排27.57萬元,其中:10萬元資金來源為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17.57萬元為結余資金。
1、項目績效總目標是:保障核對工作正常開展
2、項目績效指標設置情況:
產出指標:核對工作正常開展≥1年,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辦發〔2014〕66號
產出指標:數據安全≥1年,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辦發〔2014〕66號
效益指標:服務對象精準認定,指標設立依據是鄂政辦發〔2014〕66號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二)支出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務: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反映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等方面的支出。
3.醫療衛生:反映醫療衛生管理事務支出、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經濟分類科目
1.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的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等。
2.津貼補貼:反映按規定發放的津貼、補貼,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崗位津貼,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等。
3.獎金:反映按規定發放的獎金,包括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4.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5.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6.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7.電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電費等支出。
8.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9.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國(境)內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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