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現在住房困難家庭可申報保障性住房,不知如何申報,有哪些條件?
答:保障性住房過去分好幾種,現在基本上以公租房為主。申報對象和條件是:
(一)?縣城規劃區內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具有縣城規劃區城鎮常住戶口滿1年,且在縣城區生活;
(2)?無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
(3)?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大中專畢業生、機關事業單位新招錄(含從外縣市調入)無住房工作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經組織(人事)部門公開招考(調入)的在編在冊正式人員;
(2)?本人及配偶在隨州市市區及縣城區無私有住房,直系親屬在縣城區無住房資助能力(住房資助能力是指申請人父母、子女或申請人配偶的父母在本縣擁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
(三)?在縣城各企業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應符合一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用工合同或固定經營場所;
在本縣正常繳存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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