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客觀科學公正地評價技工院校教師的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促進技工教育發展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7〕90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鄂辦發〔2017〕60號),制定本條件。
第二條?技工院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設文化課、技術理論課教師和生產實習課指導教師。
文化課、技術理論課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設初級、中級和高級,初級只設助理級,高級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務名稱依次為助理講師、講師、高級講師和正高級講師;生產實習課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設初級、中級和高級,初級分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實習指導教師、二級實習指導教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高級實習指導教師和正高級實習指導教師。
第三條?本條件適用于技工院校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評審。技工教育教研機構教研人員和職業培訓機構教師可參照此辦法執行。
第二章 分 則
第四條?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忠實履行國家教育職責,熱愛技工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勇于創新,遵守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準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二)申報文化課、技術理論課教師須具備教育或人社部門頒發的中等職業學校(含高級中學、技工院校)及以上教師資格;申報生產實習課教師須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三)身心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夠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四)任現職以來近3年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其中破格申報人員近2年內考核必須有1次為優秀。
(五)技術理論課教師和生產實習課教師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時間符合《職業學校教師企業實踐規定》的要求。
(六)水平能力測試符合國家和省里的有關規定,測試專業、級別與申報專業、級別以及從事專業一致;
(七)獲得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和部門表彰獎勵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第五條?學歷資歷條件
(一)文化課、技術理論課教師
1.正高級講師
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從企業公開招聘的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取得高級講師資格,并被聘任在高級講師崗位任職滿5年。
2.高級講師
具有博士學位,取得講師資格,并被聘任在講師崗位任職滿2年;或者具有碩士學位,取得講師資格,并被聘任在講師崗位任職滿3年;或者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取得講師資格,并被聘任在講師崗位任職滿5年;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并具有大學專科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取得講師資格,并被聘任在講師崗位任職滿5年。
3.講師
具有博士學位;或者具有碩士學位,取得助理講師資格,并被聘任在助理講師崗位任職滿2年;或者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取得助理講師資格,并被聘任在助理講師崗位任職滿4年;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并取得大學專科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取得助理講師資格,并被聘任在助理講師崗位任職滿4年。
4.助理講師
具有碩士學位;或者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見習1年期滿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并取得大學專科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見習1年期滿并考核合格。
(二)實習指導教師
1.正高級實習指導教師
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從企業公開招聘的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取得高級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并被聘任在高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5年。
2.高級實習指導教師
具有博士學位,取得一級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并被聘任在一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2年;或者具有碩士學位,取得一級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并被聘任在一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3年;或者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取得一級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并被聘任在一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4年;或者具有大學專科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取得一級實習指導教師,并被聘任在一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5年。
3.一級實習指導教師
取得博士學位;或者具有碩士學位,取得二級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并被聘任在二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2年;或者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取得二級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并被聘任在二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3年;或者具有大學專科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取得二級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并被聘任在二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4年;或者具備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學歷,取得二級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并被聘任在二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5年。
4.二級實習指導教師
具有碩士學位;或者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或者大學專科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取得三級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并被聘任在三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2年;或者具備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學歷,取得三級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并被聘任在三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3年。
5.三級實習指導教師
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或者具備大學專科學歷或技工院校高級班畢業、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見習1年期滿并考核合格。
第六條?文化課、技術理論課教師能力業績條件
(一)正高級講師
1.任現職以來,專業工作能力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信念,在教育教學一線工作10年以上,將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學全過程,形成可供推廣和借鑒的德育經驗或模式,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2)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理論知識,教學質量綜合評價達到良好以上,能承擔高級工以上職業培訓任務,能夠指導教師進行專業開發及一體化課程開發工作,在本地區起到專業(學科)帶頭人作用。
(3)具有主持本學科教育改革、教學研究的能力,教學水平高超,教學改革成績顯著。
(4)承擔2門以上課程(公共基礎課教師以及“雙肩挑”人員可只承擔一門課程)教學任務,平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280學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教學工作量要求可適當放寬:
①隔年招生以及農學、水利、礦山等特殊專業的理論課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0學時;
②醫療衛生專業的臨床課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60學時;
③“雙肩挑”教師,兼職從事學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60學時;擔任學校中層干部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0學時;擔任學校副職領導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80學時;擔任學校正職領導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60學時。
(5)能夠指導青年教師開展學生社團、第二課堂等活動,熟悉企業對人才培養的要求,具有解決生產實踐中具有一定難度技術問題的能力,在技術革新方面有較大貢獻。
(6)技術理論課教師具有相關職業(工種)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2.任現職以來,工作業績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中的2條:
(1)獲得過省(部)級以上金牌教師、技能名師、技能大師、技術能手、首席技師、技能大師(名師)工作室主持人、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等稱號。
(2)作為指導教師(排名第一)指導學生參加職業技能競賽或本人參加職業技能競賽或教學競賽(含說課、微課、示范課、教案、課件制作等比賽),并獲得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獎勵,或獲得省(部)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3)主持完成省級以上精品課程建設項目,或主持或參與省(部)級以上(排名前三)科研課題,或參與國家級課題研究,或主持市(廳)級課題研究、教學改革試驗,并通過鑒定或結題驗收。
(4)主持制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或作為主要團隊成員參與制定省級及以上技工教育相關標準或政策,或者主持過學校該專業一體化課程教改工作并通過省級以上業務部門的驗收。
(5)在一體化課程教學改革、教學研究工作方面取得優異成績,獲省(部)級教學、科研成果、課題研究三等獎以上獎勵,或市(廳)級教學、科研成果一等獎。
(6)主編或第一副主編國家級統編、規劃教材,或所編著的教材獲得省級及以上優秀教材獎勵等。
(7)獨撰或以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有影響力的學術刊物或雜志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撰寫的職業教育相關調研報告被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采納,或編撰的教學案例、教學設計等教學資源獲得省級及以上獎勵(或公開發表)。
(8)取得2項以上的唯一發明人與唯一專利權人的專利。
(9)帶領學生帶企事業單位實習實訓、社會實踐3期以上,或者主持過企業攻關難題。
(二)高級講師
1.任現職以來,專業工作能力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信念,將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學全過程,形成可供推廣和借鑒的德育經驗或模式,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2)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技能,能承擔企業在職職工等群體的職業培訓工作,了解本專業發展新現狀和趨勢,能夠指導青年教師進行教學教材分析及參與一體化課程教學改革。
(3)承擔2門以上課程(公共基礎課教師以及“雙肩挑”人員可只承擔一門課程)教學任務,平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280學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教學工作量要求可適當放寬:
①隔年招生以及農學、水利、礦山等特殊專業的理論課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0學時;
②醫療衛生專業的臨床課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60學時;
③“雙肩挑”教師,兼職從事學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60學時;擔任學校中層干部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0學時;擔任學校副職領導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80學時;擔任學校正職領導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60學時。
(4)能夠指導青年教師開展學生社團、第二課堂等活動,熟悉企業對人才培養的要求。專業課(技術理論課)教師能協助企業開展技術攻關和合作研發。
(5)技術理論課教師具有相關職業(工種)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2.任現職以來,工作業績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中的2條:
(1)獲得過市(廳)級以上金牌教師、技能名師、技能大師、技術能手、首席技師、技能大師(名師)工作室主持人、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等稱號。
(2)作為指導教師(排名第一)指導學生參加職業技能競賽或本人參加職業技能競賽或教學競賽(含說課、微課、示范課、教案、課件制作等比賽),并獲得國家級優勝獎以上獎勵,或獲得省(部)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或廳(市)級一等獎。
(3)主持完成市級以上精品課程建設或課題項目、獲得市(廳)級二等獎以上科研成果獎或省(部)級優秀教學成果,或者主持過學校該專業一體化課程教改工作并通過省級以上業務部門的驗收。
(4)獨撰或以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或雜志發表較高水平學術論文,或撰寫的職業教育相關調研報告被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采納,或編撰的教學案例、教學設計等教學資源獲得市級及以上獎勵(或公開發表)。
(5)取得唯一發明人與唯一專利權人的專利。
(6)主編或作為第一副主編人員編寫省級以上統編、規劃教材。
(7)帶領學生帶企事業單位實習實訓、社會實踐2期以上,或者主持過企業研究課題,幫助企業解決技術難題。
(三)講師
1.任現職以來,專業工作能力應具備以下條件:
(1)較好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擔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
(2)能夠承擔專業教學任務,或勝任一體化教學工作,教學效果好。
(3)承擔一門以上課程教學任務,平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280學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教學工作量要求可適當放寬:
①隔年招生以及農學、水利、礦山等特殊專業的理論課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0學時;
②醫療衛生專業的臨床課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60學時;
③“雙肩挑”教師,兼職從事學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60學時;擔任學校中層干部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0學時;擔任學校副職領導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80學時;擔任學校正職領導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60學時。
(4)具有比較豐富的學生社團、第二課堂等方面的組織能力,了解企業對人才培養的要求,積極承擔職業培訓任務。
(5)技術理論課教師具有相關職業(工種)中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2.任現職以來,工作業績應具備以下條件中的2條:
(1)指導學生參加校級以上職業技能競賽獲二等獎以上或本人參加獲得廳(市)級教學競賽或職業技能競賽三等獎以上。
(2)獲得市(廳)級以上優秀教學成果獎。
(3)參與校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或參與完成市級以上精品課程建設項目,或者主持過學校該專業一體化課程教改工作并驗收通過。
(4)參加編寫省級以上統編、規劃教材。
(5)獨立或第一作者在省(部)級以上刊物發表學術、教研、技術或管理方面的論文或取得專利。
(四)助理講師
(1)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正確教育和頻道學生健康成長,能勝任班主任工作。
(2)能承擔本學科專業課程的教學任務,教學質量較好,能完成調研報告的撰寫,參與科研項目,在公開學術刊物上發表過學術論文。
(3)具有比較豐富的學生社團、第二課堂等方面的組織能力,了解企業對人才培養的要求,積極承擔職業培訓任務。
(4)技術理論課教師具有相關職業(工種)初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第七條?實習指導教師能力業績條件
(一)正高級實習指導教師
1.任現職以來,專業工作能力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信念,在教育教學一線工作10年以上,將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學全過程,形成可供推廣和借鑒的德育經驗或模式,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2)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理論知識,精通所任學科或工種教材和實習教學內容,能承擔高級工以上職業培訓教學任務,教學質量綜合評價達到良好以上,能夠帶領教師團隊開發一體化課程。
(3)能夠勝任輔導本工種青年教師和學生參加省級以上職業技能競賽。
(4)有在企業或省級生產性實訓基地實踐的經歷,熟練掌握企業生產、服務流程,熟悉企業對人才培養的要求,協助企業開展技術攻關和合作研發,指導過實驗、實訓、頂崗實習、社會調查或畢業設計等教學工作。
(5)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280學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教學工作量要求可適當放寬:
①隔年招生以及農學、水利、礦山等特殊專業的實習指導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0學時;
②“雙肩挑”教師,兼職從事學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60學時;擔任學校中層干部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0學時;擔任學校副職領導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80學時;擔任學校正職領導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60學時。
(6)具有相關職業(工種)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2.任現職以來,工作業績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中的2條:
(1)獲得省(部)級以上技能大師、技能名師、技術能手、技能大師(名師)工作室主持人、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等榮譽稱號。
(2)本人參加教學競賽或職業技能競賽,獲得國家一類大賽個人前8名,或省級一類大賽個人前3名;或作為主要指導教師(排名第一)指導學生參加職業技能競賽,獲得國家級三等獎以上或省(部)級一等獎以上獎勵。
(3)在參與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革新中,提出創新建議,并在實踐中應用,具有較大影響,通過省級以上業務部門的鑒定;或主持開發新技術、新工藝和生產新產品,在取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同時,推動了生產實習教學的開展,通過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鑒定。
(4)主持完成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或專業(工種)發展規劃并通過審定,或者自制教具或開發的實習實訓設備在省級及以下范圍推廣使用,或者主持過學校該專業一體化課程教改工作并驗收通過。
(5)取得唯一發明人與唯一專利權人的專利。
(6)帶領學生到企事業單位實習實訓、社會實踐3期以上。
(7)主持過至少1項省部級以上課題研究,或教學成果等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排名第一),或者參編至少2部省部級以上統編教材。
(二)高級實習指導教師
1.任現職以來,專業工作能力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信念,將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學全過程,形成可供推廣和借鑒的德育經驗或模式,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擔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
(2)勝任本工種的實習教學工作,有在企業或生產性實訓基地實踐的經歷,熟悉掌握企業生產、服務流程,熟悉企業對人才培養的要求,協助企業開展技術攻關和合作研發,指導過實驗、實訓、頂崗實習、社會調查或畢業設計等教學工作,具備指導中級實習指導教師進行實訓教材分析及教學方法的能力。
(3)能承擔企業在職職工等群體的職業培訓工作。
(4)能夠勝任輔導本工種學生參加市級以上職業技能競賽。
(5)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280學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教學工作量要求可適當放寬:
①隔年招生以及農學、水利、礦山等特殊專業的實習指導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0學時;
②“雙肩挑”教師,兼職從事學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60學時;擔任學校中層干部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0學時;擔任學校副職領導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80學時;擔任學校正職領導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60學時。
(6)具有相關職業(工種)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
2.任現職以來,工作業績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中的2條:
(1)獲得過市(廳)級以上技能大師(名師)工作室主持人、技能名師、技能大師、技術能手等榮譽稱號。
(2)作為主要指導教師(排名第一)指導學生參加職業技能競賽或本人在省(部)級教學(或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過團體前3名,或獲得個人前3名,或在市(廳)級同類活動中獲得第1名。
(3)主持完成國家或行業(地區)職業技能標準,或主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叢書,并通過省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審定,或者主持過學校該專業一體化課程教改工作并通過省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驗收。
(4)取得唯一發明人與唯一專利權人的專利,或者主持過企業研究課題,幫助企業解決技術難題。
(5)帶領學生到企事業單位實習實訓、社會實踐2期以上。
(6)獲市(廳)級以上教學成果、科研課題或科技進步等獎勵(排名第一),或參與省部級以上課題研究,或者參編省部級以上統編教材。
(三)一級實習指導教師
1.任現職以來,專業工作能力應具備以下條件:
(1)較好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擔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
(2)具有本專業扎實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能夠勝任本工種的實習教學工作,勝任一體化課程教學工作,能夠指導學生參加工學結合,積極承擔職業培訓任務。
(3)能夠勝任輔導本工種學生參加校級及以上操作技能競賽。
(4)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280學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教學工作量要求可適當放寬:
①隔年招生以及農學、水利、礦山等特殊專業的實習指導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0學時;
②“雙肩挑”教師,兼職從事學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60學時;擔任學校中層干部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20學時;擔任學校副職領導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80學時;擔任學校正職領導的,年均教學工作量不少于60學時。
(5)具有相關職業(工種)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
2.任現職以來,工作業績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中的2條:
(1)獲得過市(廳)級以上教學成果、科研課題獎勵或表彰。
(2)指導學生參加職業技能競賽或本人在省(部)級教學或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或在市(廳)級同類活動中獲得前3名。
(3)參與制定相關工種的職業技能標準,或者參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叢書,并通過省(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審定,或者主持過學校該專業一體化課程教改工作并驗收通過。
(4)參與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革新,得到企業認可,或取得專利。
(5)帶領學生到企事業單位實習實訓、社會實踐1期以上。
(四)二級實習指導教師
(1)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健康成長,能勝任班主任工作。
(2)能承擔本學科專業課程的教學任務,教學質量較好。能完成調研報告的撰寫,參與科研項目,在公開學術刊物上發表過學術論文。
(3)掌握本職業(工種)各種工具、設備結構原理以及文明生產、安全操作規程。
(4)具有相關職業(工種)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
(五)三級實習指導教師
(1)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2)能承擔本學科專業課程的教學任務,教學質量較好。
(3)了解本職業(工種)各種工具、設備結構原理以及文明生產、安全操作規程。
(4)相關職業(工種)中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
第八條?破格
對符合基本條件,但不具備規定的學歷資歷,確有真才實學、突出能力、特殊成果、顯著業績者,在單位確有崗位空缺的情況下,可逐級破格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中、初級不實行破格申報。
(一)擔任主教練指導學生或本人參加世界技能大賽并獲得優勝獎及以上獎勵或者擔任主教練指導學生或本人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獲銅牌及以上獎勵,直接認定正高級職稱。
(二)破格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
1.擔任主教練指導學生或本人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并獲優勝獎及以上,或在國家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前3名,或進入世界技能大賽專家教練團隊或集訓隊。
2.本人參加國家一二類職業技能大賽獲得個人前8名,或參加省級一二類職業技能大賽獲得個人前3名。
3.主編或主審2本及以上公開出版的國家級規劃教材。
4.獲得過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國家級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范、中華技能大獎、三八紅旗手、優秀教師或優秀教育工作者稱號。
5.獲得國家級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或獲省部級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排名第一)。
6.主持完成技術(含精品課程資源)開發、咨詢等項目,或注冊專利、牽頭主持企業技術改造或技術革新,解決行業企業重大技術難題,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環境效益顯著,獲得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認可。
7.藝術、體育學科教師在國家級專業匯演、作品展或比賽中獲得一等獎以上;或指導學的學生在國家級專業匯演、作品展或比賽中獲得一等獎3次以上。從事共青團工作的教師,本人或者指導的學生受到共青團中央表彰3次以上。
(三)破格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條:
1.擔任主教練指導學生或本人參加省(部)級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過團體前3名,或獲得個人前3名,或獲得技術能手的稱號,或在市(廳)級同類活動中獲得第1名(學校有專門文件明確指定一人為主教練)。
2.獨立主編或作為第一排名主審本學科公開出版的省級以上規劃教材。
3.獲得過省(廳)級以上名師、金牌教師、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范、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湖北工匠、三八紅旗手、優秀教師或優秀教育工作者稱號。
4.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且累計不少于10年。
5.參加教師系列教學比武、技能大賽、課件比賽等獲得全市一等獎或全省三等獎以上。
6.主持完成技術(含精品課程資源)開發、咨詢等項目,或注冊專利、牽頭主持企業技術改造或技術革新,解決行業企業重大技術難題,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環境效益顯著,獲得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認可。
7.藝術、體育學科教師在省級專業匯演、作品展或比賽中獲得一等獎以上;或指導學生在省級專業匯演、作品展或比賽中獲得一等獎2次以上。從事共青團工作的教師,本人或者指導的學生受到共青團中央表彰2次以上。
第三章 附 則
第九條?擔任助理班主任、新型學徒制班主任、職業技能培訓班班主任、聯系班級或從事學生管理工作、校外實習帶隊和共青團干部可視作擔任班主任經歷,比照“雙肩挑”人員計算教學工作量,并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
第十條?兼職從事共青團工作的教師,應按任教學科申報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其在共青團工作中所獲獎勵同等對待。專職從事共青團工作的教師,可申報思想政治或德育相關學科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上述人員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刊物(含經國家新聞出版部門批準的網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發表的有關共青團、班主任工作方面的論文可視為同等級別的學科專業論文。
第十一條?本條件中所要求的任職年限均按實足年限計算,起始時間為崗位聘任時間,截止時間為當年年度評審工作通知受理材料的截止時間。脫產參加學歷教育時間,不計入任職年限。職后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學歷或學位,視同達到規定學歷或學位。
第十二條?推動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審與崗位職責統一。本條件“學歷資歷條件”中取得資格并被聘任,主要針對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申報人員;不實行崗位管理的單位不作崗位聘任要求,對應為取得資格并履行相應崗位職責。
第十三條?學校從企業引進技能人才從事職業教育的人員, 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助理級職稱;取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中級職稱;取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副高級職稱。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正高級職稱;獲得湖北工匠、省政府專項津貼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
第十四條?通過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須經個人申報、部門推薦、各級審核、評委會評審、結果公示、發放任職資格文件等環節,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問題,任職資格都將不予確認。
第十五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已經取得任職資格經查實在申報評審期間有下列問題的,依規依紀撤銷其任職資格:
(一)工作嚴重失職,在重大責任事故中負主要責任,造成惡劣影響的;
(二)學歷資歷、工作經歷、業績材料、科研成果等申報材料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的;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紀律處分暫行規定》《湖北省受處理處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受到刑事處罰、政務處分、黨紀處分、行政處分等,刑期和處分期(含影響期)未滿的,計算時間以受處分處理時間和本專業受理材料截止時間為起止時間。處分結果應與年度考核相銜接。
(四)經單位學術委員會或評委會認定為學術造假的,一票否決。
第十六條?本條件作為全省技工院校教師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的基本條件,各地各單位可結合實際制定不低于本條件的申報評審細則,并單獨制訂思政課教師申報評審條件、單列評審。
第十七條?本條件由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條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湖北省技工院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修訂試行)》(鄂職改辦〔2014〕120?號)同時廢止,以往有關規定與本條件不一致的, 以本條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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