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新買了一輛貨車,想從事道路貨物運輸,請問如何在交通運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答:依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后,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一)《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三)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結論復印件;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投入時間等內容;(四)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六)車輛燃油消耗量要納入交通部公告的《達標車輛表》;(七)12噸及以上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應當安裝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裝置,并接入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
2、交通部門對無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道路運輸經營車輛是如何處罰的?
答:對無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道路運輸經營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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