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交法〔2019〕90號
各市(州)交通運輸局,省公路局、運管局、港航局、高管局:
為進一步加強交通運輸執法工作,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交通運輸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結合本省交通運輸執法工作實際,制定了《湖北省交通運輸常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試行)》,經廳長辦公會通過,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試行一年。
各級交通運輸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要認真學習和準確掌握標準的內容,遵照標準確定的尺度執行。要堅決杜絕以罰代管、隨意處罰的行為,切實做到過罰相當、程序正當,通過嚴格規范執法,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各地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向廳政策法規處反映。
聯系人:姚勝利、魯軍,聯系電話:83460351、83460353。
湖北省交通運輸廳
2019年3月11日
附件:湖北省交通運輸常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試行)
解讀:《湖北省交通運輸常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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