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是。自2018年3月1日起,為更方便群眾網上處理交通違法,新增一條通過交管12123APP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渠道,在人工窗口處理交通違法的政策沒有變化。駕駛人可自主選擇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或者通過交管12123綁定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綁定后,可以處理自綁定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另,3月1日起處理交通違法行為綁定機動車僅針對手機APP、互聯網、自助終端等便民業務,窗口辦理業務維持原狀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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