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曾都區人民法院審判,4名被告周某敏、劉某玲、周某清、周某美分別被判處8年至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涉案資產被依法沒收,彰顯了隨州高新區公安分局在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斗爭中,敢打必勝、勇挑重擔的精神。
2019年8月以來,該局陸續接到淅河鎮黨委政府、碑崗村村干部、當地百姓舉報:“淅河鎮碑崗村原村黨支部書記周某敏及其家族成員在村內把持基層政權、操作破壞基層換屆選舉、橫行鄉里、欺壓百姓、強攬工程,請求公安機關為民做主,討回公道。”
接到舉報后,分局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工作專班開展偵查。經過專班民警大量細致入微的走訪調查,查實了周某敏、周某清、周某美、劉某玲等人員糾結在一起,實施把持基層政權、操作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橫行鄉里、欺壓百姓、尋釁滋事、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犯罪事實。最終經過一年艱苦卓絕的工作,將該涉惡犯罪集團案件辦成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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