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價局關于印發《隨州市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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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物價局(發改局),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精神,堅持降成本,激發實體經濟發展新動能,落實涉企收費“一張清單”要求,按照《省物價局關于印發〈湖北省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鄂價費〔2018〕9號)規定,現對《隨州市實行政府定價管理涉企收費目錄清單》(隨價費〔2017〕6號)進行動態調整,請嚴格遵照執行。結合隨州實際,現就有關情況和要求說明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清單》包括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實行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項目和標準。《清單》外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實行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均為違規收費,一律不得執行。
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及執收單位要充分履行執行價格法律政策的主體責任,及時對照《清單》展開自查,凡與清單規定不符的要及時予以糾正,并報告同級價格主管部門。
三、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及時對照《清單》對本級涉企收費清單進行動態調整,調整公布的收費清單不得超過本《清單》的范圍和標準,并確保內容完整、形式簡明,便于查詢。
四、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收費清單管理要求做好《涉企收費清單》動態調整和宣傳工作,第一時間在價格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示,通過報紙、電視、電臺等多種媒體形式向社會進行宣傳,擴大《涉企收費清單》社會知曉度,加強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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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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