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國資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市委依法治市辦的具體指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部署要求,扎實推進法治國資和法治國企建設,持續提升依法監管和依法治企能力,為推動國資國企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現報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情況
(一)強化政治引領,筑牢法治根基
按照《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通知》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2025年工作要點要求,立足國資監管實際,加強組織領導,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法治建設領導機制進一步健全。明確委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責任、分管領導負具體責任、班子其他成員承擔分管工作責任;全面落實“八五”普法規劃要求,對照責任任務進行分解,細化年度普法工作各項內容,明確各項工作的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和責任人。深入研究謀劃國資國企法治建設年度工作任務,納入《市國資委2025年工作要點》,確保法治建設與其他重點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
(二)優化法治監管,護航國企發展
一是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聚焦市屬企業發展痛點,開展“法治惠企”專項行動,組織律師、法務專家進企業開展合規培訓6場,解決企業合同審查、勞動用工、知識產權保護等問題28個;規范市屬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以追責促追損、促整改、促提升的正向作用進一步增強;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個區分開來”的指示要求,制定市屬企業免責減責事項清單,鼓勵支持市屬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擔當作為、開拓創新,激發企業發展活力。二是強化重點領域法治監管。招標投標整治:牽頭開展各市屬企業、各縣市區招標投標專項整治,建立了統一的招標投標項目底冊,底冊共納入項目 846個,按照一定比例(不低于項目總數1%)隨機抽取項目151個,共排查出39個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規范招標流程,杜絕圍標串標、虛假招標等問題。穿透式監管:加強對市屬企業重點子企業的監管力度,實現對重點子企業“三重一大”、生產經營動態、重大投資、重大融資及對外擔保、重大資產處置、薪酬分配及重大風險等情況的有效監管。圍繞企業規模、功能定位、風險狀況等三大維度,分別選取市國投集團子企業建投公司、市金控集團子企業擔保公司作為試點企業,及時發現和解決制約市屬企業高質量發展的突出問題,防范化解各類風險隱患,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和保值增值。子公司管理規范: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強全級次穿透式監管,切實解決市屬企業無序設立子企業、多次架構規避監管等突出問題,指導企業嚴控法人戶數總量、規范子公司設立、嚴格子公司管理層級、規范子公司選人用人等內容,優化子公司管控,加強監管考核,提升經營管理效率,實現高質量法治。
(三)深化法治建設,提升治理效能
指導督促市屬企業將法治建設融入經營管理全過程,不斷提升依法治企能力。一是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各市屬企業健全法治建設領導機構,將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納入企業主要負責人年終述職內容,并向重要子企業延伸。將依法治企要求納入子企業經營業績考核,推動責任層層傳遞。指導企業完成外派監事會和監事改革任務,優化公司治理結構。二是全面推進合規管理。指導市屬企業加快建立健全合規管理體系,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制定完善“風險識別、崗位職責、流程管控”三張清單,筑牢“業務部門、法務部門、紀檢監察審計部門”三道防線,企業合規管理基礎不斷夯實。三是優化考核評價體系。進一步加大法治建設在企業管理績效考核中的權重,實現第一責任人履職情況的量化評價。結合企業實際,動態調整完善深化法治國企建設考核指標體系,將合規管理、法律風險防范等情況納入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有效發揮了考核的“指揮棒”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國資監管法治體系尚需完善。面對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新形勢新要求,部分監管制度、運行機制仍需進一步優化調整,適應高質量發展的依法監管體系有待持續健全。二是企業合規管理基礎仍需夯實。部分企業對合規管理的戰略意義認識不夠深入,相關規章制度建設有待加強,制度執行不夠到位,合規管理從“有形覆蓋”到“有效運行”仍需持續用力。三是法治專業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國資系統法律專業人才總量不足,特別是既懂法律又懂經營管理的復合型人才較為缺乏,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的長效機制尚不完善,制約了法治建設水平的整體提升。
三、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我委將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導下,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等工作會議精神,著力提升依法監管和依法治企能力水平,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續強化思想引領,提升法治思維能力。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長期政治任務,堅持常學常新、學以致用。以增強法治意識、培育法治文化為著力點,持續深入開展國資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全體干部職工自覺做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范實踐者,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二)持續深化合規管理,筑牢風險防控屏障。指導企業健全完善合規管理制度體系,明確合規管理職責,強化合規審查流程。加強合規文化建設,提升全員合規意識。聚焦投資融資、產權交易、招標采購、對外擔保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指導企業加強合規風險識別、評估和處置,確保各項經營活動在法治軌道上穩健運行。
(三)持續完善監管體制,提高依法監管效能。圍繞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進一步修訂完善出資人監管、經營業績考核等相關制度,推動企業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建設,建立全鏈條閉環管理機制。強化出資人監督與紀檢監察、巡視巡察、審計、財政監督等的貫通協同,依托國資國企在線監管平臺,不斷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四)持續建強法治隊伍,夯實法治人才保障。把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高層次、復合型法治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力度。通過跟班學習、掛職鍛煉、專題培訓等多種方式,強化實踐鍛煉和專業訓練,不斷提升國資系統干部隊伍的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能力,為法治國資、法治國企建設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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